组织学习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填补监理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
我们通过办短训班方式,首先对总监(含总监代表)进行培训,然后对职工进行论训。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有: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FJ/T77-2003)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3、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细则”
为指导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我们制定了“施工安全监督细则”,参考文本附后。(本文略)
4、现场操作原则
4.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4.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配置是否到位,是否尽职尽责;
4.3在巡视中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整改。
5、表格
为利于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操作,我们编制了“施工安全监督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情况回复书”及向安全监督站报送的“安全隐患报告书”、“施工安全监督情况定期汇报表”等表格,表格样表附后。(本文略)
七、建议
为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有利于营建“和谐社会”氛围,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履行施工安全监督义务,笔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下列建议:
1、授予监理工程师一定的行政权力;
2、在部门规章中规定:建设单位必须确定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监督所需费用;凡监理费低于国家收费标准下限的项目,其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3、在“文件”出台前,应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全面分析;要求别人做的事,想想自己设身处地是否能做到?不能得到群众拥护的政策,必定是脱离实际、违反客观规律的“主观”条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注] 本文所涉及的“安全”,是指施工安全。质量(含材料、结构、环境污染等)安全已包含在质量控制中。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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