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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监督对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7 10:55:34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摘要:本文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分析了当前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前言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保证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绍兴乃至全国的建筑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同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明显的下降。但是应该看到,现在还有不少的企业和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有许多危险没有真正受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本文对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监督对策做一阐述,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笔者从事多年的建筑施工安全行业监督管理,经多年调查了解发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市场尚有管理空白点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变化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已演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较多并无过硬的劳务施工队伍。试想,一个公司每年承接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工程任务,需要多少劳务队伍去完成?因而有些公司一旦工程中标后,全部分包给有关专业队伍,公司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有的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要么是挂靠(基本不到现场或者很少到),要么有职无权。

  劳务市场发育不良。农民工目前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据统计,绍兴市就有建筑务工人员约10万人,而目前绍兴市仅有11家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从业人员不足 1万人。一个农民从农村放下锄头到城市的建筑工地当民工,是很难立刻适应的,从多年来发生的事故分析看,有8 O%以上的死伤者是从农村到城市工地工作不满3个月的,甚至有的上班第二天就发生伤亡事故。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培训这些农民工的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来履行。假如是整建制的合格分包工队伍,安排培训民工还是有可能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分包队伍都做不到。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经费严重不足,于是能省则省,能拖则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施工和监理企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好的队伍,从工程开工第一天起就能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自己,时刻都能保持良好的状态。

  有不少工地即使是事先通知要去检查,到现场检查还是发现很多问题,而有的问题甚至是在以前检查中曾反复强调需要整改的问题,结果是今天改了明天又反复。

  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未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有的单位虽有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处、安全科),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对企业安全管理不知从何做起,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和失控。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不熟悉安全规范标准,而平时又不注重学习,有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甚至都不能完全说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99里汇总表的主要内容。

  项目部安全意识淡薄,有的项目部对安全管理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或不合得投入,导致了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监管不严。查处不力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督促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万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玩忽职守。

  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对策从整顿建筑市场行为着手,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市场行为,解决当前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招投标人口把关,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推行工程建设资金第三方担保制度;同时,对施工成本组成有一个可操作性的规定,正确界定合理成本价,避免无序竞争。参照国外或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取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作为“开办费”,列为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作为优惠条件和挪做他用,由现场监理和有关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加大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追究力度,明确其不良行为在安全事故中的连带责任,抑制目前存在的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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